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物價統計科長王淑娟表示,去年第1季物價尚屬溫和,但第2季開始,油品取消減半緩漲、電價調漲,及反映前一年累積原物料上漲壓力,部分商品、服務、家外食物、油料及燃氣上漲,再加上7、8月因風災致蔬菜價格一度上揚,使去年消費者物價呈現上漲。
王淑娟指出,去年3C消費性電子產品、通訊費率調降,抵銷部分漲幅,經濟成長趨緩,消費疲弱,也使得去年物價上漲未超過2%,上漲1.93%,其中商品類漲3.38%、家外食物漲2.32%,均為民國98年以來新高。
至於今年部分,由於農曆春節落在2月,1月物價年增率可望呈現溫和,2月部分年節應景食品及服務類價格將會上漲。
此外,王淑娟表示,今年物價調查將以100年為基期,並將網路購物的商品納入查價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