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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經費 研究人員彈性分配

自由時報/ 2013.01.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炳宏、黃以敬/台北報導〕在美國有超過三十年學術研究資歷的中研院院士賴明詔表示,美國政府的做法是給研究人員一定的總額,由研究人員自行彈性分配;因科學研究隨時有可能需要改變方向,彈性經費調整是好的研究必須要有的條件。

賴明詔︰科學研究隨時可能改變方向

賴明詔說,研究經費內細分成幾大類,包括人事費用、消耗品、儀器等,由研究人員自行分配,彈性極大;所有研究經費花用,皆依照政府規定,至於如何花費,主要是依照研究方向、目標。

賴明昭強調,如果經費花用沒有彈性,那研究成果就不會太好,因為科學研究最重要的就是,要隨時能夠改變研究方向。一年前規劃要買的設備,一年以後也許不需要了,反而需要其他儀器,所以必須要保有經費使用彈性,這是做好研究必要的條件。

賴明詔說,希望國人能支持這樣的觀念,研究人員在台灣想做好研究,必須要有這樣的環境才行。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接受媒體訪問時,也以國外的研究經驗指出,在美國時購買任何研究設備,都是直接與會計單位連線,給一個會計編碼確認購買,研究主持人與經費間沒接觸,就能阻絕弊端。但台灣的研究經費申請過程,都是由助理協助核銷,加上經費使用沒太多彈性,才造成有人權宜使用不實發票核銷研究經費的問題。應利用這次經驗檢討法規制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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