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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發票報帳涉貪 國科會、中研院與教育部齊呼盼從寬處理

自由時報/ 2013.01.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炳宏、陳怡靜/台北報導〕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學教授以不實單據報銷研究補助經費弊案起訴十多名教授及人員,引發學界震撼;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與教育部部長蔣偉寧昨天親上火線、聯合發表聲明,強調以假發票報帳購買他項研究器材,並非貪污,將聘請律師協助單純報帳品項不符而遭起訴的涉案教授。

國科會、教育部也向行政院表達事態嚴重;國科會主委朱敬一表示,已向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報告過此事,若政院指示與法務部溝通法令問題,國科會將出面溝通;教育部長蔣偉寧也指出,如有機會,也希望能與法界溝通。

三首長聲明指出,學術界的假發票事件,導致多位教授被以貪污罪名起訴,除了重挫學界士氣,也可能使國際誤以為台灣學術界有普遍貪瀆現象。許多遭起訴的教授,沒有一毛錢進私人口袋,而是轉用其他學術用途,主觀上沒有貪污犯意,若以貪污罪名起訴,不符比例原則也太不公平。

聲明並提三點訴求:一要聘請律師研究案情,為單純報帳品項不符的涉案教授提供法律協助。二則呼籲檢察官檢視科技基本法第六條最後一項,對科技預算補助的計畫採購,不再以貪污治罪條例追訴。最後,呼籲立法與司法單位多了解學術研究的本質,落實公務與研究的分軌。「這是我們共同的期待,背後卻是數千位研究者共同的無奈」。

朱敬一表示,目前學術研究與公務體系無法區分,是各界看法最大誤差來源。國科會與教育部等部會,將聘請律師並聯絡大學法律系教授,商請協助。

朱敬一表示,如有教授確實將錢拿進自己口袋,那就該嚴辦。但過去學術界以A報B的案例應不少,所以去年科技基本法修正放寬制度,國科會也已鬆綁大學科研經費核銷制度,細項經費變更可由學校自行認定;過去須權宜以碳粉名義購買液晶螢幕的事情,現已沒必要。科研需要很大彈性,不能與公務採購混為一談;否則此一波後,後面還有元霖公司等牽涉全國各大學的案例,將是學界浩劫。

朱敬一指出,檢察機關這次以貪污罪起訴多名國立大學教授,「等於用現在合法的事情,去起訴以前的不合法」。他感嘆,一個國家法律不應只是在六法全書中 ,還需兼顧社會情況。

教育部長蔣偉寧昨也表示,若有教授藉此中飽私囊,確實不應該,但若都用在學術用途上,希望司法單位從寬處理,能給教授們一些機會,「人才培養真的不容易。」

而不實發票核銷案調查過程涉及上百系所與許多人,只有少數教授被起訴,蔣偉寧也相信假發票不是「通案」。蔣說,國科會已修改核銷相關辦法,如有機會,「教育部會和法務部交換意見,但要找合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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