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說:"批准的路線圖是針對降低國家參與經濟、執法機關優先履行職能發展競爭以及在各別經濟領域(醫療服務市場、石油產品、通訊市場、航空運輸、藥物生產和學前教育)發展競爭的系統措施"。
消息指出,實施發展競爭項目期間發現一系列不足,包括項目實施缺少有效指數,形式上關鍵性結果和與商業界代表協作不夠。
根據這份"路線圖",將分階段解決問題,包括制定年度優先領域和系統措施清單、評估執行情況並根據需要更新計劃。
同時還規定,計劃應取得的關鍵結果和執行期限。為了整體評估路線圖的效果,採用綜合指數:發展商品和服務市場競爭環境的指數、每1000名居民擁有新興企業的數量以及關于商業競爭環境的民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