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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補償立法 民團籲慢審

中央社/ 2013.01.06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6日電)醫改會等團體今天指出,醫糾法草案問題一籮筐,病人得不到真相,醫界無法除錯,呼籲立法院勿倉促審查或送入政黨密室協商。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聯合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和信醫院、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等單位代表,召開記者會,訴求立法院應就「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召開公聽會,下個會期再行審議。

醫改會建議,立法院應在新會期針對醫療糾紛鑑定、醫療事故補償、醫療疏失除錯機制,個別舉行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詳加討論,創造醫病雙贏的法案,千萬不要為了拚業績,傷害立法品質。

醫改會主張,在醫療糾紛發生時,病人要的是真相,醫糾處理與補償草案中建立訴訟外的調解程序,調解階段即應啟動事故鑑定,如果沒有真相,醫糾調解淪為和稀泥,醫界也失去知錯改正的除錯機制。

另外,對於補償金採取醫病均無過失才補償,或是無法斷定過失責任歸屬才予以補償的爭議,以及補償金上限、財源等問題,民間團體認為也應該仔細討論,否則不但不能減少醫師被告,也不能撫慰病家。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共有立委提出11個版本,立法院衛生環境與社會福利委員日前併案審查,未見到行政院版本。按照行政院衛生署的原始規劃,醫療糾紛發生時,調解先行,刑事訴訟在後,在減少濫訟的同時,也對病人提供補償,金額上限是新台幣200萬元。1020106

(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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