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公告現值調升 植物人失補助

自由時報/ 2013.01.0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陳璟民/綜合報導〕台中市西屯區土地公告現值今年調幅超過一成,卻有民眾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台中市六十七歲的郭姓植物人,因自住的國宅及父親的眷舍都位在西屯區,住宅價值今年都調升,合計達到六百五十五萬元,超過申請身障補助門檻的六百五十萬,遭區公所駁回申請。

社會局緊急調查 受理申復

台中市議員楊正中痛批,去年底副市長徐中雄還說,不會讓原有的社會補助因公告現值調高而受影響,不到一個月,就有民眾申請受阻,證明市府講的話「是個屁」。市府社會局昨天晚上緊急調查個案後,決定專案受理申復,並將行文內政部,要求提出通案的解決方案。

郭姓市民的妻子昨天向楊正中提出陳情,指出自己與先生年紀都超過六十五歲,先生於私校退休,九十六年中風,手術氣切變成植物人,九十七年起申請補助,一個月領取四千七百元補助,目前長期住院,上月底她收到西屯區公所駁回申請的公文,讓她急得快哭出來。

房產價格逾六百五十萬

她指出,先生名下房子是八十一年興建的國宅;公公是退伍軍人,與同樣超過九十歲的婆婆,住在逢甲大學旁屋齡達四十年的眷舍,因近年土地公告現值節節高漲,導致房產價格超過六百五十萬,但她說:「房子根本不會賣,也不能賣」,這樣因此不能申請補助,責任在誰?

不會賣也不能賣 家屬急哭

中市社會局長王秀燕說,內政部去年就已行文各縣市政府,受到土地公告現值不斷調漲影響,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申請「有條件彈性放寬」。也就是申請者名下擁有房產的價值不能超過三百二十萬,但如果在一○二年土地公告現值調整後,房產價格不超過三百四十七萬,就可以保有資格,房產價格若超過三百四十七萬,但名下只有這棟房子且屬於自住,也可以保有資格。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回應說,身障者申請生活補助費的條件,包括不動產門檻、應計算家戶人口數等,都比低收入戶寬鬆許多,中市府應可了解個案狀況,結合民間資源先予協助,社會司也將邀集各縣市政府討論。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