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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發票核銷治重罪 學界震驚 國立大學教授貪汙罪起訴

中時電子報/洪璧珍、侯俐安、胡清暉、邱俐穎/綜合報導 2013.01.05 00:00
彰化地檢署偵辦國立大學教授以不實發票詐領公款,繼上個月起訴彰師大二名教授之後,昨日再依貪汙治罪條例追加起訴中興大學、陽明大學、國防醫學院與台中教育大學四校共十二名教授、研究生,罪名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同案並有國揚、學揚與利明三家業者,被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與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大學教授涉嫌以不實發票核銷國科會研究補助經費案,昨天彰化地檢署依貪汙罪嫌起訴十多位學者,學界大震驚,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昨晚表示,公款私用不可行,但是希望檢方可以彈性看待「仍將經費用於研究」的教授。

對於有學校教授遭起訴,陽明大學校長梁賡義、成大主秘陳進成昨天深夜回應,以貪汙罪起訴「太重了」。

被起訴教授中,高毓儒現任陽明大學生理學研究所長,並曾任陽明大學主任秘書,專攻呼吸生理學、分子生物學、急重病醫學研究,至晚間截稿前手機都關機,未能獲其回應。被起訴的十二人為:曾玉村、王哲釧、吳晉祥、吳豐森、吳忠信、楊靜修、高毓儒、蔡仲尼、涂景翔、梁勝凱、陳一男與蔡秉峰;余曉清、張曉文與徐怡詩三人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被起訴者的犯罪內容不盡相同,但都是以不實發票來申報公款,或在採購、維修器材設備時,規避採購法十萬元以上需公開招標的相關規定,私下委由熟識的業者辦理。

本案起源彰化師範大學兩名教授被檢舉勾結新北市國揚儀器公司,以不實耗材發票核銷研究經費,彰檢調查發現,涉嫌與國揚掛勾的教職員,遍及台大、成大等知名大學,甚至包括教學醫院醫師,人數多達上百人。

查扣帳冊顯示,這些教授涉嫌二○○八到二○一○年間,分別向國科會、教育部或服務的學校,申請專案研究計畫後,再拿國揚公司出具的不實發票核銷經費,金額從五萬元到五十多萬元不等。

這些教授對檢方掌握的不實發票等事證,大多辯稱沒有一分一毛進到自己口袋,用來購買影印機、影印紙、碳粉等耗材,全用在研究專案計畫上,也有教授和助理承認這是「彈性」作法,方便核銷作業。

翁啟惠表示,許多教授在西方受教育,不知道台灣的規定,也有些教授沒有自己真正處理報帳,或是買電腦,報帳卻是電腦周邊用品,「比起公款私用的教授,一種是偽造文書、一種是貪汙。」盼檢方區分兩者,並對誤觸法令的教授從寬認定。

梁賡義表示,研究方向的調整是經常會面臨的問題,「如果知道答案,就不用做實驗了」,他強調,教授如果有錯就必須承認,但如果經費挪用仍是用於研究,沒有放入自己荷包,用貪汙罪起訴就太重了,會影響教授的士氣、返台服務的意願。

陳進成說,他相信絕大部分的老師都沒有貪汙意圖,只是缺乏嚴謹的法治概念,或是便宜行事,雖然有疏失,但用貪汙罪起訴實在太重了,有違立法精神,即使法院判無罪,也會影響教授們的鬥志,打擊學術發展。

陳進成建議,由於目前的會計室只能進行書面的形式審查,未來考慮成立稽核室,加強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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