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黃男昨被提訊聆判後,對判刑結果面無表情,不願表示意見,隨即被還押北所;此案可上訴。
審理期間,被害人家屬轉述被害李女看法時說,「到現在還常做惡夢,也不敢再騎機車,怕再遇上惡煞」,家屬痛批:「被告應該判重刑才對。」
現年38歲的劉姓男子作案手法凶狠,去年9月20日,他駕駛掛變造車牌的自小客車,搭載黃男、同夥石男行經宜蘭縣某處道路時,故意撞倒剛下班、騎乘機車的李姓檳榔西施,再將她押到車上毆打,並強取李女財物,及要求賠償。
劉男等人脅迫李女說出提款卡密碼後,黃、石2人下車離去,要求劉男將她棄置山區。
不料,劉竟將李女載回羅東地區租屋處,以口罩遮住她的眼睛、以鐵鍊鍊住其雙手及腳踝、以棉花或衛生紙塞入耳朵後用膠帶及白膠塗抹固定,在囚禁她8天內涉嫌5度性侵,且直到釋放她之前,不讓李女穿衣服。此外,還持她的提款卡領3千元花用。
同年9月28日,劉恐嚇李女必須匯款10萬元給他,隨後將她載到北宜公路路邊放人,李女立即報警,循線逮捕劉、黃。石男則在9月28日當天騎車意外跌落水溝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