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的林昆翰得知判決結果,情緒沒有太大起伏。所方指出,林在裡面生活正常與人互動良好,服從指揮,有念佛書但沒照父親交代吃素。審理期間,林男雖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林女母親情緒激動表示永不原諒他。
去年六月廿八日,林女才剛從國立聯合大學畢業,已考上壹電視儲備主播,卻在準備北上實習前夕遇害。林昆翰是平鎮市籍、廿二歲,為同校光電工程學系四年級延畢生,同租在苗栗市同棟大樓,林女住四樓、林男二樓。
當天下午林昆翰巧遇隻身搬行李的林女,主動上前協助,因而相識。傍晚林男到林女房間欲索取其電話號碼遭拒,雙方口角;他回房將水果刀藏在身上,再折返拿她手機撥打自己電話以取得號碼,引起林女不悅,衝突惡化為暴力相向,林男抓女方頭髮,持刀抵住頸部威嚇,進而以水果刀猛刺頸、臉十多刀,刺到刀柄斷裂,林女三、五分鐘即喪命。
林男行凶後,還解開死者內衣褲自慰,因無法勃起而以猥褻胸部和手指性侵,再帶離刀柄回自己租處盥洗換裝。他接著以簡訊向雙親謊稱與林女同遭橫禍,遭囚禁不詳地點,企圖誤導辦案,警方仍於二天後將他逮捕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