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顏祥說,國營事業事先發放考績獎金有相當風險,但國營事業獎金發放不像民間企業是在農曆年前、而是在年中,導致員工以「借支」或「預支」方式調度資金。
他直言,這並非好辦法,經濟部已重新檢討訂定相關規範,哪些情況可以「預支」、哪些情況不能「借支」,以及「預支」和「借支」如何處理較好,都重新規範,希望導入較好的方式。
台電董事長黃重球解釋,經濟部希望不要有統一、且沒有問過大家的「借支」,也就是,針對有資金調度需求的人,在一個範圍內「借支」,而且要辦手續。
台電發言人李鴻洲表示,台電自評一百年度的考成為甲,且台電歷年從未被評為乙等,因此,台電在一百年底時預支內部自評七十五%考績甲等的員工先領一個月獎金。剩下二十五%員工考績為乙,預支半個月獎金,若考成成績最後為乙等,將有一成員工約二千七百人要被追回預支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