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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枝被清槍 指紋難採 警方:影帶因搬遷遺失 絕無刑求

中時電子報/蕭承訓、簡光義/綜合報導 2013.01.04 00:00
針對死囚鄭性澤殺警案,警政署昨天表示,槍戰結束後,一名鑑識人員曾持V8攝影機準備錄影,但鑑識組長考量包廂內空間太小,加上人手不足,即由他拍照,該鑑識人員改協助其他採證工作未再錄影;後來影帶因當年的台中縣警局兩度搬遷,且歷審均未要求提示而遺失。

警政署指出,該捲錄影帶因以8mm拍攝,無法轉檔存入光碟,且案件從起訴、審理到定讞,均無檢察官、法官調閱該影帶。加上台中縣警局兩度搬家,疑在搬家過程中遺失影帶,已追究員警失職之責。

鑑識人員指出,案發的九十一年間,國內還沒有彈道重建方面的技術及能力,加上槍枝已被員警清槍,短槍指紋又難採,就算採到指紋,也無法證明是他開槍殺人。外界不能以現在鑑識科技水準和程序來論定以往鑑識能力。

此外,律師指送驗證物清單中出現「消失的第五號文件」,承辦人員已表示是編碼跳號的疏漏,沒有隱匿證物。

針對死囚鄭性澤案,台中市警察局表示絕對沒有刑求,而且全案去年監察院已派員帶走相關偵查卷宗專案調查中,且最高法院已將本案再審聲請發回台中高分院重裁。將俟調查或裁定確定後,依規定配合辦理。

市警局表示,九十一年元月五日在豐原市十三姨KTV發生的警匪槍戰事件,事發當時鄭性澤腿部中槍,警方立即將他送至署立豐原醫院救治,住院期間全程戒護,且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豐原分局相關人員表示,經過那麼久時間,當時槍擊現場細節已模糊,但過程中絕無刑求。如有刑求,鄭性澤大可一審時就跟法官提出,但他並未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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