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防制設備做得好 空污費更省錢

大成報/ 2013.01.03 00:00
【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下稱空污費)徵收作業已逾10多年,為以經濟誘因促進業者積極投資做好空氣污染防制工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7年3月7日發布實施「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空氣污染防制費減免辦法」,對裝設及有效操作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業者,減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最高可獲得30%之減免額度。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劉伯舒指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空氣污染防制費減免辦法」減免項目主要有兩大項,一為防制設備購置成本的減免,主要基於考量業者新增設防制成本的負擔,會造成降低業者投資防制設備支出,希冀藉由減免一定比例之防制設備購置成本,進行空污費費額之抵扣,來提高業者裝設污染防制設備意願;另一為防制設備操作維護耗材費用的減免申請,可於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前提出耗材減免申請,可申請適用耗材包括冷凝設備之冷凝劑、吸附設備之吸附劑、生物處理設備之營養劑、焚化設備之蓄熱材或觸媒及沸石濃縮轉輪設備之沸石等,進而鼓勵業者維持防制設備的最佳操作狀況。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對於積極投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業者,提供空污費減免的經濟誘因,只要排放的空氣污染物愈少,可適用的空污費優惠折扣也愈高,藉由鼓勵業者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及改善空氣品質,減少業者在空氣污染防制費上支出及降低營運成本,歡迎各公私場所踴躍提出申請,倘對於空污費減免相關申請內容或法令有疑問者,可多加利用環保局空污費諮詢專線(037)351759分機221吳小姐,環保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