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7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2、本公司100年度發行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01年第4季(截至101年12月13日止)經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轉換普通股為1,781,017股;每股轉換價格為新台幣65.58元。3、經轉換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4、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 電話:(02)2746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