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警查獲持有霰彈 2好友互指遭誣陷

大成報/
13 年前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20歲的許姓男子收了朋友給他的1顆霰彈槍子彈,他隨身攜帶在身上以向朋友炫耀,前日許男騎機車違規,正在執行交通新法取締低頭族勤務的員警將他攔查,在男子取出證件時,眼尖的員警發現他的皮包內有制式子彈1顆,許姓男子辯稱子彈是楊姓朋友的,傳喚楊男到案說明,2人互相推諉,許男仍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北港派出所所長陳文智、警員李佐元在中正博愛路口執行取締汽、機車低頭族交通違規時,發現路口有一男子騎機車違規迴轉,男子接受警方盤查,在取出皮夾證件時,警方發現皮包內裝有霰彈槍子彈1顆,許男見警方質疑子彈時,本想趁隙逃脫,仍然為警方逮捕。

警方將許男帶警所,他辯稱持有該子彈只為了在朋友間炫耀,子彈真實擁有者是一名楊姓友人。楊姓友人在接獲警方通知後主動前來,直呼是遭誣陷,2個人在警所內互相推諉不敢坦承。警方最後將許男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圖說:許男隨身攜帶制式子彈,辯稱是楊姓友人的,2人互相推諉,許男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偵辦。(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