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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黃燈也要罰 陸民怨添堵

中央社/ 2013.01.02 00:00
(中央社台北2日電)中國大陸新年度起實施「闖黃燈罰6分」,被大陸民眾說是「史上最嚴交規」。在這項罰則影響下,各地「追尾」(追撞)事故頻傳,網友抱怨這是給本來就擁擠的交通「添堵」。

根據大陸相關法規,「罰分」或「扣分」的計分週期通常為12個月,對在單一週期之內扣分達到12分的駕駛人,交警部門會扣留駕駛證(駕照),駕駛人應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

新京報報導,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機動車登記規定正式實施,新規加強對「闖信號燈」的處罰力度,再度引起人們對「闖黃燈也會被罰」的爭議。

根據大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黃燈的作用是「淨空交叉路口」,使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在黃燈期間快速通過。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不得通行。

新規實施首日,網路上一片反彈。部分網友表示,如果闖黃燈也罰分,那麼黃燈就失去意義了,乾脆直接採用紅、綠兩色燈號;也有網友支持闖黃燈應開罰。

有大陸網民表示:「見黃燈一腳急煞,我給他撞出去一個車身,對方後保險桿及尾門報廢,我車沒事,人也都無礙。請各位在看見信號燈1公里的時候就開始減速吧……祝各位好運。」

另1名民眾分享當天經驗說:「今晚回家路上,在一個路口馬上要越線時,綠燈突然轉黃燈了,我試了試,根本不可能線上內停下來,只好硬著頭皮開了過去。不知道制定新交通法規的官員們,在這種情況下能不能停下來?」

網友並說,贊成更嚴厲的交通法規,但倘若嚴厲到讓人無法做到,必然導致執行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看誰比較倒楣撞在槍口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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