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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子公司:華新(南京)置業開發有限公司處分南京市建鄴區C1地塊建物

中央商情網/ 2013.01.02 00:00
日  期:2013年01月02日公司名稱:華新(1605)主  旨:子公司:華新(南京)置業開發有限公司處分南京市建鄴區C1地塊建物。發言人:林旺財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南京市建鄴區C1地塊專案工程編號NO.9-NO.11之建物。2.事實發生日:101/12/31~101/12/31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建物面積合計為57,929.13平方公尺,約為24,046.52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每坪處分平均單價約新台幣249.29千元。合計總金額5,994,495千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及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2,201,496千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第一期預售款:支付合同總價50%。第二期結構封頂後:支付合同總價20%。第三期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支付合同總價10%。第四期取得房產及土地使用權證:支付合同總價10%。第五期取得房產及土地使用權證半年內:支付合同總價5%。第六期驗收合格滿一年後:支付合同總價5%。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議價。價格決定參考依據:市場行情。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價全權執行。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處分存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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