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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不同 以房養老政策難借鏡

中央社/ 2013.01.01 00:00
以房養老專題3(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日電)台灣「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催生4年即將啟動,與台灣同屬華人文化的香港和新加坡都有類似政策,國情不同,做法也大不同。

台灣邁入老齡化社會,根據內政部統計,老年人口現達258萬,已超過總人口11%,老年「經濟安全」越受重視。加上台灣自有住宅比例高,政府「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在民國98年催生,今年將見到啟動曙光,1月底前待行政院核定後可望上路。

試辦計畫將開放全台100個名額,只要是65歲以上、無繼承人的長者,若自有房產不超過各縣市公告中低收入戶不動產公告現值的門檻,都可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由政府負最後責任,參加者終身每月獲得固定金額的給付。

美國、英國、日本、香港和新加坡等先進國家都有「以房養老」相關政策,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去年4月,到香港和新加坡考察。

陳素春舉例,香港的房屋只有使用權,香港政府在2011年推出名為「安老按揭」的計畫,參加對象針對60歲以上擁有香港身分證的老者,不限單身,夫妻可共同參與,欲參加者可先找律師諮詢取得諮詢證書後,半年內向計畫合作的8家銀行之一申請貸款,並可在抵押的物業終老。

台灣「以房養老」計畫僅終身給付一項選項,陳素春指出,香港的參加者可選擇10年、15年、20年或終身4種方式,給付時間越短,月領年金給付金額越高,單人又比夫妻同領領得多。

第2次推出「以房養老」計畫的新加坡,曾在2008年因「追索權」設計等因素,計畫一度中斷。

陳素春表示,新加坡2009年重新推出「屋契購回」計畫,參考年齡、死亡率、利率和租屋估價等,每月給付一定金額,參加的長者必須在62歲以上。

根據考察報告,新加坡有79年和99年2種屋契,參加者可計算自己欲保留的年數,將「用不完」的屋契出售,除領回部分金額,其他轉入中央公積金終身入息計畫帳戶,每月支領固定金額,靠利息度日。

陳素春坦言,各國國情不同,做法也都不同,新加坡、香港走商品化模式,台灣走社福導向,政府承諾負最終責任,各方面必須思考周詳,走出自己的方式。1020101

(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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