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超量香菸 台商受罰菸沒入
中央社/
13 年前
入境攜帶超量菸酒被查獲,元旦起免除坐牢刑責,改沒收罰款,1名曾姓台商1日回國時,攜帶超量15條香菸,香菸沒收,並遭罰新台幣7500元,成此新法受罰首例。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攝
10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