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紹和指出,專案挹注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是依據行政院指導辦理,一0一年度軍人薪資所得結餘款共計六億七千七百餘萬元,國防部已於民國一0一年十二月廿八日撥繳至「公務人員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專戶。
羅紹和強調,為有效改善軍職人員退撫基金問題,國防部已積極採取包括將軍人課稅所得節餘款,挹注軍職人員退撫基金等相關作為。
羅紹和進一步表示,立法院於一0一年一月七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條及第一百廿六條條文修正案,國軍官兵自一0一年一月一日開始課徵薪資所得稅;國防部配合所得稅法的修法,完成配套措施及扣繳作業規劃。配套措施實施後,大部分的尉級以下官、士、兵不至於受到影響,少部份高階幹部則有所影響,但,符合「不減少大部分官兵納稅後薪資所得」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