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報導陳維明於民國101年1月與金門縣政府簽約,計畫在金門海岸興建民主女神像,縣政府後未同意計畫,陳維明7月在紐約以民主基金會名義,對馬總統和金門縣文化局長李錫隆提出告訴,求償2200萬美元。
駐美官員指出,有關紐約聯邦地方法院,就案件做出所謂「缺席判決」的說法並非事實,情況是法院文書送達有瑕疵。
官員表示,駐美代表處已委請紐約律師向法院陳遞書狀,申請延展,法院已於12月20日接受並同意延後開庭,到時會提出「主權豁免」,再由院方處理。
由於代表處至今並未派員出庭,加上法院文書送達程序有瑕疵,部分媒體報導所指「紐約南區聯邦法院缺席判決馬英九敗訴」、「法庭作出缺席判決,判原告勝訴」,駐美官員說,這些說法都不是事實。
由於全案在美國已進入司法階段,後續開庭將由委任律師負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