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美容醫學認證 自主管理護品質

中央社/ 2013.01.01 00:00
醫美認證新制專題-1(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日電)醫學美容診所紛紛成立,但品質良莠不齊、糾紛頻傳,衛生署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制度,整頓醫美保障消費者。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從事美容醫學的醫療機構,包括醫美診所、醫院附設美容中心等都可向「醫策會」申請參與「美容醫學品質認證」。

許銘能表示,過去沒有真正統計國內有多少家從事美容醫學的醫療機構,診所多以一般科、家醫科、內科、整形外科登記,但是沒有以醫美診所登記,預估約有700家機構可自行申請是否參與品質認證。

許銘能說,透過認證制度,對於從事美容醫學的醫療機構的診所及醫師數便能取得相關資料,認證是委託民間機構代為執行,從醫界自律方式,非由衛生署發出官方認證許可。

許銘能說,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分為機構認證、人員資格認證與廣告,對於廣告規定依相關規定辦理,目前坊間許多廣告涉及不當,過去有違規者不溯及既往,在取得認證後,則不得再有違規事宜,否則將會被撤銷認證。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醫策會)執行長李偉強表示,為妥善管理美容醫學,強化國際醫療水準,確保品質,美容醫學認證由診所採自願申請,再經過約4小時評核後,再經評定會議通過便會核發標章。

李偉強表示,第1年通過認證的效期2年,第2次通過效期增加為3年,鼓勵具有資格的醫療院所申請認證,除確保民眾就醫安全外,也能為台灣醫療品質標準一致化,助國際醫療推廣。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