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團體表示,目前台灣外勞逃跑發生率約四%,主要是因為現行外勞轉換雇主必須符合勞雇合意或雇主違法,但若只是外勞適應問題,或與雇主互動不良,除非雇主同意,否則外勞不能單方面要求換工作,導致很多外勞選擇逃跑,因此希望勞委會全面放寬外勞轉換雇主。
勞委會表示,過去曾考慮全面放寬外勞自由轉換雇主,也就是外勞可單方解約,但由於單方解約涉及如何預告、預告期間如何處置等問題,對雇主及外勞都不是完全正面的做法,因此才決定縮小鬆綁外勞轉換雇主幅度,改為有條件放寬。
不過,勞委會透露,日前已完成委外研究,未來將訂定外勞轉換雇主行政指導,由地方主管機關依其行政裁量權同意,若是雇主確實有不合理對待,如語言暴力、要求工作內容不合理等狀況,雖未達違法情形,但若可歸責雇主者,可讓外勞有一定轉換工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