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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馬英九的兩岸歷史定位

立報/本報訊 2012.12.30 00:00
2012年終,號稱兩岸關係60年來最和平發展階段即將邁入第5個年頭,總統馬英九於此時再次重申,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是一種「特殊關係」,是一種「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關係。並且強調未來3年任期中,將擴大深化交流、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以及通盤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其中「通盤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事關馬英九第二任追求的兩岸歷史定位,「擴大深化交流」和「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只是鞏固兩岸既有的成果,以及鋪墊歷史定位的基礎。當前的《條例》公布於1992年7月31日,彼時兩岸雖然已經開始交流,然而敵對的意識、生活水平的差距,依然十分明顯,所以立法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兩岸人民交流中衍生的糾紛,而非規範兩岸和平發展的關係。據悉,馬英九將朝「開放的」、「公平的」與「前瞻的」三大方向,全面修改《條例》,為另一個20年的兩岸關係確立經緯。

然而,欲達成這個歷史定位絕非易事。且看近來高雄高明貨櫃碼頭投資案,儘管民進黨執政的地方首長以經濟發展為由而樂觀其成,但黨中央卻緊守「國安思維」反對到底,這是未來修法「開放」要面臨的挑戰。再看陸生健保案和陸配取得身分年限案,因為台聯及民進黨立委的杯葛,多次退回程序委員會,即使只是要求比照外籍生、外籍配偶都困難重重,未來欲修法創造「公平」,談何容易。

不過最重要的莫過於「前瞻」,習近平上台後加速「促談不促統」的兩岸政治對話,乃至政治談判的準備工作。可是馬英九「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宣稱,已意在言外的詮釋了他所謂兩岸「特殊關係」的極限,即:承認兩岸同屬一國或一中,主權及領土沒有分裂。畢竟習與馬的任期重疊僅僅3年,兩岸能夠藉由政治對話確立這個「特殊關係」已屬不易,對岸也不會有過多期待。

因此,《條例》的檢討與翻修可謂困難重重,開放與公平不可得,前瞻更是有限,兩岸之間的政治談判,甚至和平協議的簽訂,可能要在民進黨重返執政,或者馬英九的繼承者任內才會展開。換言之,馬英九的兩岸歷史定位是悲觀的,再怎麼賣力演出,唱的終究是壓軸戲,最後一齣戲的大軸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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