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報導,中國大陸第11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28日結束。會中,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已建議有關部門研究綜合性反腐敗立法問題,擬將研究論證建立國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方面的法律制度等議題,列入立法規劃。
報導引述大陸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的話說,目前一定級別以上的官員財產申報已全面展開,「副處級以上的黨政官員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副處以上領導人員都要申報」。不過他也說,目前只有申報,沒有公開,將喪失公眾的監督作用,流於形式。
汪玉凱認為,財產申報公開制一直不能實行的癥結在於部份官員為維護私利,多加設阻,當前深化改革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決心問題。
報導也引述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談話指出,大陸面臨嚴重的腐敗形勢,以立法方式要求官員申報公示財產,目前條件「已經相當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