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菸酒免稅數量為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1條)、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若攜帶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入境,財政部表示,超額上限為酒4公升,捲菸4條(800支)、雪茄100支、或菸絲4磅,並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完稅放行。
財政部表示,攜帶超過免稅數量菸酒入境,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根據新修正的「菸酒管理法」,捲菸每條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菸絲每磅罰3000元罰鍰,雪茄每25支罰4000元,酒每公升罰2000元,海關還會沒入超量菸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