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王電子股份公司稱「因余姚市政府收回車王電子公司三期的土地款及補償款計人民幣72,336,950元,基於借款方余姚經濟開發區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之需求,車王電子公司資金有剩餘,故增加貸予余姚經濟開發區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人民幣3,500萬元,期限一年,利率8%。」
由於余姚經濟開發區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並無供擔保品,上述貸款屬於「純信用放款」。
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101年9月公司短期借款+長期借款+1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約11.22億元,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既然大陸子公司資金有剩餘,理應先償還台灣債務,居然提供「無擔保品之純信用貸款」給予中國大陸國企色彩之余姚經濟開發區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大陸政府近年大力實施打房政策,土地開發及房地產已經淪為危機產業,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該項貸款恐有難以回收之虞。
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並無配置金融貸款業人才,對相關法令、工作流程、風險評估,債權管理等專業均無管理能力,此項貸款總額2億4仟1佰3拾7萬元佔其公司股本9.64億元約25%比重極大,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投入鉅資執行非其擅長業務,不專注本業,恐導致公司極大風險影響股東權益甚鉅。
美麗島電子報於12月21日將上述事實函詢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證券交易所,惟至截稿前尚未回應。
【美麗島電子報 吳子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