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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去澳門慶生沒報備 妻嗆「最好發生空難」

自由時報/ 2012.12.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姚介修、曾鴻儒/綜合報導〕夫妻吵架,一句「最好發生空難」的氣話,害慘一百多名旅客,也面臨違反民用航空法,恐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句氣話拖累上百旅客耽擱3小時

一對住在新北市三重的夫婦平日感情不睦,劉姓男子昨天五十歲生日,原計畫昨天中午十二點五十分搭乘復興航空班機前往澳門「慶生」,但他事先沒有告訴太太出國計畫,且前天晚上就住在外面旅館,沒有回家。

劉太太昨天上午在家中電腦裡,無意間發現復興航空給先生的電腦訂位回信紀錄,馬上打電話給先生要問個明白,當場吵了起來。

劉太太越想越氣,就用老公訂位回函的電子郵件,在上午十一點十四分以回覆的方式寫上「最好發生空難」六個字,這封帶有「恐嚇」意味的信件,就寄達復興網路服務中心。

復興發言人林群兒指出,旅客通常不會回覆機票確認信函,更不會留言,但是這封確認信函寫著:「最好發生空難!」由於情況特殊,復興馬上報警處理。

警方根據信件資料在飛機上找到已經登機的劉姓男子,帶回偵訊,也打電話找到在三重分局擔任義工的四十七歲劉太太,劉太太搭車到機場說明後,全案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函送桃園地檢署。

據了解,劉太太在昨天的十二點五十三分,又傳送一封「剛剛字打錯」的信件到復興航空,有可能是劉太太不諳電腦,以為上面有丈夫名字,丈夫就是收信人,可以收到她的「祝福」。

警方透露,劉姓男子原想自己到澳門慶祝五十大壽,沒想到老婆意外送上的六個字不但讓他無法成行,反而有可能讓他吃上官司。

昨天這班飛機因為夫妻鬧劇延誤三個小時,因劉姓男子進入機艙後,曾和坐在鄰座的兩名乘客交談,因此三人一起被請下飛機,同班機的一百四十一名乘客也無端受到波及,直到昨天下午四點才搭機離台。

復興航空表示,劉姓男子等人因個人行為導致其他旅客行程受到嚴重影響,將保留商譽損失的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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