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健康管理總經理洪子仁表示,台灣的醫美健檢機構,本來就是鎖定有一定經濟實力的陸客群,他認為新規定能幫助篩選真正的醫美客戶群,減少有心人士假醫美之名,利用醫美簽證隨意來台。
此外,洪子仁指出,醫院可委託旅行社代為申請,由旅行社來幫忙處理、分擔責任,也可讓醫院能更專責在醫療品質上。他認為,政府修法雖有助產業健全,但要真正把餅做大,他呼籲政府應設立專責機構,幫忙把台灣醫美品牌行銷出去。
移民署表示,開放陸客醫美一年多來,目前每月已有近六百名陸客來台,在新規實施後,預估數字還會增加至八百人。移民署指出,過去的申請方式,凡有意願的大陸人士,與國內醫療機構聯繫,針對他想做的健檢、醫美項目仔細說明,然後寫出一份「計畫書」,再由陸客欲前往的醫療機構,向我方提出申請。
自明日起,將以陸客的「財力」做為主要申請依據,目前擬出的標準是年滿廿歲,有台幣廿萬以上的存款;或是年薪五十萬台幣以上,以及持有銀行核發金卡者,就可以健檢、醫美的名義申請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