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12/282.發行股數:3,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6.員工認購股數:3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除保留10%供員工認購外,其餘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認購163.636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2/2013.最後過戶日:102/01/2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1/2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1/30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02/02/04 ~ 102/02/06特定人繳款期間:102/02/07 ~ 102/02/19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確認,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確認,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確認,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1年12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30,000,000元,發行新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前述各項作業時程如俟本案呈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如因相關法令變更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更時,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在合於法令的前提下全權處理。(3)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而需修正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102年1月26日起至民國102年1月30日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