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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員工紅利估列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28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12/282.公司名稱:新日興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1年12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102年度員工紅利案,內容如下: 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員工福利並參考本公司歷年來員工分紅依市價計算佔稅 後金額之比率,擬議 102年度員工紅利之盈餘提撥比率預訂為稅後淨利之  10%,以作為當年度員工分紅費用預估認列之入帳依據,其發放方式依章程  規定。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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