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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4年砍老闆 百元買刀畫鬍偽裝

自由時報/ 2012.12.28 00:00
落魄拮据 起意教訓

〔自由時報記者童涵旎/高雄報導〕高雄娛樂業大亨李俊德,上月無端被砍8刀,兩嫌犯黃彰揚、侯建華前晚被逮。原來黃嫌不滿為李賣命多年,卻無故遭解僱,讓他落魄到三餐都成問題,才想教訓對方;只是經濟拮据,不僅砍人的刀子是百元便宜貨,連畫鬍子「變裝」,都是用眉筆描黑了事。

經營多家金絲貓女郎夜總會的李俊德,上月23日在高市巨星夜總會地下停車場,遭2名戴棒球帽及口罩的凶嫌砍殺,手腳共被砍8刀,刀刀見骨,當時他說,凶嫌先朝他噴防狼噴霧器,根本沒看到對方長相。

李俊德經送醫急救、診療,目前復元情況不錯。警方前晚逮捕涉案嫌犯黃彰揚(36歲)與侯建華(24歲)。

稱賣命扛罪遭解僱

黃嫌供稱,在李某身邊工作4、5年,算是他的小弟,不但當人頭掛名當秀場負責人,還打雜、跑腿全包,甚至為他扛下包括槍砲在內等多項刑責,沒想到李翻臉不認人,沒說理由就將他解僱,讓他自此落魄,這幾年只能當臨時工,溫飽都成問題,懷恨多年的情緒爆發,才會想教訓對方。

黃嫌說,為免讓他認出,打算變裝,但經費有限只能從簡,不僅行凶刀子是去五金雜貨行購買的百元便宜貨,連畫鬍子變裝,都是用眉筆描黑將就了事。

被害人:沒叫他打殺

對於黃嫌的說法,李俊德說,自己是單純生意人,毒與賭都不碰,不是黑道,黃彰揚也不是「小弟」,只是在店裡招呼客人,強調「我不曾叫他打人殺人,他的前科與我無關!」「要是我有帶小弟,還會被砍成這樣嗎?」

他說,無法理解黃為何做這種事,「就算覺得我對他不好,也應該離職後馬上報復,怎麼會隔了4年才動手?」因此警方當初拿照片給他指認,雖然認為很像黃,仍覺得「不可能」。

稱凶嫌自己離職

李俊德指出,黃彰揚當初以「私人問題」為由向他辭職,他還挽留,要他多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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