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警方表示,為遏阻因酒駕肇事所生家庭悲劇,已經特別將酒駕肇事且附載有未滿12歲兒童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元旦起「未領有駕照」、「初次領有駕照未滿2年」及「職業駕駛人」的酒測值標準由0.25毫升下修到0.15,這三大類駕駛人的酒精濃度標準下修,如酒測值超過0.15毫升,即可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上至60000元罰款。
為避免許多汽、機車駕駛人在停等紅燈甚至車輛行進間變成「低頭族」,依照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對駕駛人在行進間使用手機撥號或通話加以處罰,為避免員警在執法時因法規解釋產生模糊空間,102年元旦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罰鍰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