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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正條款 上班嚴管經理人手機

中時電子報/洪凱音/台北報導 2012.12.27 00:00
盈正炒股案後,金管會再對4家投信與4名基金經理人涉及炒股案開鍘,為挽救形象、加強自清,投信投顧公會昨表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已由金管會核備,並轉發各投信公司,簡言之,守則中的3大自律措施昨日正式上路。

3大自律措施中,除投信公司可定期、不定期向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查詢基金經理人、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以及家人的股票交易狀況外,較為特別的是,要嚴厲控管經理人的「通訊設備」,尤其是個人行動電話、平板電腦或其他3C等通訊設備。

投信投顧公會指出,細節將由各公司規範,甚至可要求經理人於上班時間內交出通訊設備、並「集體保管」,下班後再領回,以降低經理人的道德風險。

至於經理人在上班時間如何對外聯繫?投信投顧公會說,可打公司的專線電話,如此一來,便於公司控管,避免利用個人通訊設備買賣炒股;至於公司網路連結的限制,主要是避免經理人複製或外洩公司機密,但這只要透過內部網路系統,就能監控,比較容易達成。

針對手機集體保管?已引發經理人反彈,認為公司又不是軍營、監獄,這樣的控管實在不合理。

至於第3項自律措施,則是加強全委帳戶的管理,投信投顧公會表示,簡單來說,就是各公司要設投資範圍與控管機制,避免經理人權力過大,一個人就能全權決定買什麼類股,另外,除非有特殊允許情形,否則,不得有同日或同時作反向交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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