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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委會審動保法 動保團體提5大修法訴求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2012.12.26 00:0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26日)審查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動保團體提出5項修法訴求,包括提高捕犬門檻、管控家犬繁殖、提高虐殺刑責、杜絕不當飼養及增訂公益訴訟條款。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動保工作是世界潮流,會在既有的基礎上逐步向上提升。

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前夕,動保法修法聯盟召集人黃泰山26日在立法院大門口舉行記者會,為動物請命。他指出,2009年共有12萬隻犬隻遭官方捕進收容所,其中有4萬多隻並非流浪狗,絕大多數甚至是3個月以下的幼犬,沒有任何攻擊與威脅性,卻很快被安樂死,何其無辜。

黃泰山指出,現今動保法衍生濫殺、濫捕問題,所以必須提高捕犬門檻,並落實家犬結紮,不要再讓無辜生命冤死在收容所。他說:『(原音)那我們也同時希望,在台灣源頭的管理,家犬結紮必須要落實,讓這些小狗不要出生之後就被拋棄、就被丟到收容所裡面,所以希望說這次修法,我們在源頭管理上,不要再讓這些小狗出生之後,都還沒有過幾天的日子,就再被送到地獄裡面去。』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則說,目前社會十分缺乏動物福利及正確飼養的觀念,常出現虐殺動物的事件,她認為應修法提高刑責,才能有效嚇阻,同時也要比照國外制訂動物福利指標,將不當飼養行為納入刑責。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經委會受訪時表示,動物保護是全世界的潮流,動保法十幾年前上路以來,已歷經15次的修改。他希望全國民眾能尊重生命,無論是對寵物或動物,都必須以國際標準推動相關工作,並期盼在既有的基礎上逐漸向上提升,營造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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