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12月26日公司名稱:群益期(6024)主 旨: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召開言詞辯論庭之通知書發言人:陳文采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羅素貞法院名稱: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文書案號:101年度訴字第 5163 號2.事實發生日:101/12/2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客戶羅素貞使用資訊報價行情發生異常,向本公司求償。4.處理過程:可能為網路瞬斷與客戶家中網路環境所造成,本公司將依法答辨申復。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任律師處理相關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