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算審查分三階段,第一是由各委員會的專業議員進行所屬監督單位預算進行審查,然後進入大會一、二讀階段,此階段每位議員都可就疑義項目提案發言,通常為了讓三讀程序順利進行,在之前會多一道不成文的預算協商,也就是各政黨議員與政府官員坐下來一起談,說好聽是「協商」,說難聽就是「討價還價」,因此在民意機關,永遠會存在一些因關說不成要砍到底,因與官員交好可以盡拿好處,一路護航到底的民意代表存在。
在首都,是媒體佈局重鎮,與其他縣市相較,民意代表之外,更多了一層媒體監督,媒體做為公民社會對話的關鍵橋樑,自當不能自廢武功,任由預算審查進入密室協商,成為民代與政府間利益交換的暗盤交易場域。因此,預算審查過程,都應被充分揭露於公眾面前,改革密室協商的陋習,立法院做不到,不代表首都做不到,政府施政要贏得民心,民代監督更要贏得人民信任。(記者陳曉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