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吳志偉/台北報導林韋伶公開指責「亞洲波神」巧巧「下流」、「三流的人」等話挨告,林韋伶被依公然辱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民事部份,高等法院昨再判林女應賠巧巧6萬元定讞。對此,林韋伶與巧巧均未接手機,未獲其回應。兩人互控官司不止一樁,巧巧日前在節目中指林韋伶「自己爬上老闆的床,跟老闆在一起後…到底是出道一定要陪睡,還是為了出道跑去陪睡」等話,巧巧日前被台北地院依誹謗罪判拘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還要賠償林韋伶6萬元,此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