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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諜對諜 黃季敏談錢話少

中央社/ 2012.12.25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檢調監控黃季敏3年發現,黃季敏可能懷疑遭監聽,說話超小心,若談到錢,會答稱「再說」;對疑似情婦,只說「星期三」即掛線。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黃季敏案,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黃季敏,求處無期徒刑。

辦案人員指出,黃季敏是警界基層出身,有相當資歷,除人脈廣,也熟悉執法人員的辦案手法,黃季敏可能懷疑遭到監聽,除了平時行事謹慎外,在與相關人員通電話時,說話用字簡單,幾度讓辦案人員猜不出來。

例如黃季敏與妻子通電話時,妻子若談到錢要怎麼花,買什麼東西等等,黃季敏立即打斷妻子說話,以「回家再說」四字塘塞,即掛斷電話。

辦案人員透露,黃季敏與外傳的疑似情婦的女子互打手機更妙,電話通了,黃季敏只說:「星期三」,對方回稱「星期三」,雙方即掛線,完全未提到碰面時間、地點,顯示2人默契十足。

檢調辦案期間,多次與黃季敏諜對諜,為避免黃季敏起疑,檢調向消防署調閱標案的相關資料時,會多調其他不相干的標案;檢調原訂8月29日上午8時進行首次搜索,但前一晚掌握黃季敏與司機約好,司機在清晨6時到他台北巿信義區的住家接他,再驅車南下雲林的台塑麥寮廠工作。

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黃珮瑜認為時機成熟,立即指揮辦案人員,改為清晨5時「教召」(召集任務提示),5時半到黃季敏的住家搜索,一舉查扣多塊金塊並將黃季敏夫妻帶回偵訊,也在當天將黃季敏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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