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5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12/242.投資計畫內容:擴建新廠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102/06/01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5.具體目的:響應政府台商回台投資政策6.其他應敘明事項:除了響應政府鮭魚返鄉政策外,並提昇公司兢爭力,計畫投資12億元擴建新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