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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友會買單》縣府號召抓違規 「金」源惹議

自由時報/ 2012.12.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黃良傑/屏東報導〕屏東縣府為維護萬年溪新景觀設施,祭出二百元檢舉獎金,嚇阻民眾將機車騎上人行木棧道,但檢舉交通違規並無獎金制度,也找不到核發這筆獎金的相關法源依據,只好請屏東縣警友會買單,警友會理事長蘇榮慶表示,維護交通也是治安一部份,才同意贊助二萬元為限。

反對者:會養大檢舉人胃口

但有未編列檢舉獎金的公務機關擔心,屏東是個窮縣,多數局處都未編列檢舉獎金,雖然縣警局檢舉獎金僅二百元,卻會把檢舉人胃口養大,帶來骨牌效應與反效果,形成「沒獎金不檢舉」的窘境,值得深思;況且,維護交通與治安,還有許多更值得民眾勇於檢舉,以及政府發獎金獎勵的項目,包括酒駕、闖紅燈、搶奪、癡漢、傾倒有害廢棄物等。

屏東縣府投入二億元整治屏東市萬年溪,全長約四.五公里的河岸人行步道及景觀木棧道嶄新完工,嚴禁機車騎上人行步道及木棧道,除了要求警方加強取締,縣長更求好心切,盼以檢舉獎金遏止違規,警局終於找到財源,每案發給二百元獎金,鼓勵民眾檢舉,卻流於無法源依據。

縣府:小獎勵盼能備而不用

縣府強調,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在執法人力不足下,希望全民一同協助監督,藉此喚起市民公德心,減少違規行為,提供小額獎勵金是輔助,盼能備而不用,重點還是要由全民自律,愛護環境守護萬年溪。

縣警局:至今未核發過一件

據了解,員警取締機車違規騎上萬年溪人行步道,每三件可獲一支嘉獎,拍照逕行舉發每六件一支嘉獎,十一月展開執法以來,已開罰近百件,違規騎士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六百元。警方說,縣府提供的二百元檢舉獎金,迄今還未核發過一件,因為檢舉交通違規沒有任何獎金制度,也無相關法源或地方自治條例作為核發獎金的依據,只好協請屏東縣警友會金援。

警友會:贊助兩萬元為上限

警友會理事長蘇榮慶表示義不容辭,他說,警友會經費來源為企業及會員、顧問贊助,十分有限,將以二萬元為限,發揮效果。縣議員林亞蒓認為獎金應由公部門編列較適當,商請民間團體贊助有點怪,縣府應避免落人口實;縣議員李世斌表示,警友會在能力許可下贊助,用來維護交通秩序的獎勵金,並無不可,此案也凸顯了五都外的縣市財源缺乏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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