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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國營事業年終 最多應1.5個月

自由時報/ 2012.12.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聯立委許忠信昨天質疑,國營事業績效不彰,但員工年終獎金四個月左右,甚至有高達七個月,他主張「最多一.五個月」;經濟部國營會第一組組長李少儀則回應,國營事業背負政策任務造成虧損,將視審核結果發放獎金。

許忠信在「國營事業年終獎金,超過百萬人的年薪」記者會指出,景氣低迷、失業率高,依國內人力銀行業者調查,春節民間企業年終獎金平均一.○五個月,七成六的上班族評估不會超過一個月,四成八擔心掛零,都創三年來最低。

他說,反觀中油、台電、台糖、台水與漢翔等國營事業員工,每年支領「經營績效獎金」,包括「考核獎金」、「績效獎金」,最高各為二及二.六個月,合計四.六個月。其中,漢翔有盈餘,其他都虧損。

許忠信指出,國營事業員工平均月薪六、七萬元,四個月年終就廿多萬元,對照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統計,全國有八十四萬六千名受雇者月薪不到兩萬元,國營事業員工的年終,高過近百萬弱勢勞工的年薪,凸顯社會財富分配不公,也侵蝕最大股東政府的獲利。

許忠信說,「我對漢翔年終沒意見,其他公司不得超過一.五個月」,如果相關公司想依以往水準發年終,他在朝野黨團協商時一定反對。

李少儀表示,國營事業因油電緩漲、減半調漲等政策因素造成虧損,將請各公司試算,若有轉虧為盈,再按員工貢獻度發給年終;台電人資處長李玉村、中油人事處代處長陳鴻志等人也說,公司負有政策任務,不能迅速反映能源價格,等於幫民眾負擔,年終獎金額度還待計算。

至於公營或公股銀行的員工績效加考核獎金,許忠信表示,多在四.六至四.九個月,唯獨兆豐商銀高達七個月;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湯明輝說,台銀、土銀、彰銀、台灣中小企銀、兆豐商銀、合庫、一銀與華銀等八家都有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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