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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管制遊戲卡買賣 家長:應擴及全台

立報/本報訊 2012.12.24 00:00
【記者許純鳳綜合報導】小朋友熱愛的「遊戲王卡」,動輒上千元,新北市消保官勒令代理商及新北市店家,未經家長同意,不得販售高價卡給未成年人,否則將依消保法處6萬至150萬元罰鍰。立委王育敏、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給予肯定,認為應擴及全台,以避免小朋友為了購買高額遊戲卡,刻意省下早餐錢,賠上健康。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4日邀請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進行「我國兒少家庭照護、兩性教育推展、性侵害與毒品防治等政策執行成效、修法歷程與未來修法方向」報告。王育敏提到,新北市日前規定未成年買高價遊戲卡須經過家長同意,她相當認同。她表示,一張遊戲卡40到50元,成為兒童的休閒娛樂,尚可接受,但是售價高達上千元,和兒童的零用錢不成正比,她憂心有些兒童為了買高價遊戲卡,不吃早餐省錢,甚至偷錢,有必要管制高額遊戲卡的購買方式。王育敏觀察,小朋友熱衷遊戲卡的現象,不只在新北市,其他縣市也有類似問題,她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發函全國中小學,加強在校學生教育對家長宣導,導正學生的金錢價值觀,避免學生購買高價交易遊戲卡。此外,消保處應加強稽查國中小校園週邊商家,是否販售違反民法第77條有關「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的商品,維護兒少身心發展健全。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吳福濱認為,新北市的規定很合理,小朋友年紀小,對金錢使用,尚未能精準判斷,有些遊戲卡價格不便宜,對孩子有強大吸引力,有必要管制未成年購買高價的遊戲卡,他呼籲其他縣市比照辦理,防止小朋友胡亂花錢。新北市消保官立下未成年購買遊戲卡,須經過家長同意的規定,教育局已在上週五發函中小學,加強宣導並與家長溝通,希望給予小朋友正確金錢使用觀念。新北市中和區自強國小校長李美穗表示,校內禁止遊戲卡,老師一旦發現學生持有遊戲卡,一定會查明金錢來源,並告知家長,以防學生為了買卡,出現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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