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法初審 北市爭回548億舉債額度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13 年前
爭議多時的公債法修正草案今天(24日)在立法院通過初審,中央政府的舉債額度由原先政院版規劃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41.2%,縮減至40.7%。至於減少的0.5%舉債空間,0.4%還給台北市,0.1%則分給其他16個未升格的縣市。按此估算,北市將可拿回約新台幣548億元的舉債額度。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4日初審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依照初審通過的版本,中央下放0.5%的舉債上限,舉債額度由原本規劃占GDP的41.2%,縮減為40.7%。其中,0.4%歸還台北市,0.1%則分給16個未升格的縣市。至於其他5個直轄市的舉債額度則維持政院版規劃的內容。

北市增加0.4%的舉債額度後,舉債上限將提升至0.62%,估算北市可拿回約新台幣548億元的舉債空間,若再加上預算舉債與實際舉債間412億元的差距,舉債額度可較原先行政院規劃的版本,增加約960億元。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台北市願意讓出1,400億元的舉債空間已經很了不起,這樣的修法結果不能說是財政部退讓,而是一種折衝,否則鐵板一塊,很難通過初審。他說:『(原音)大家都說你既然要共體時艱,中央也應弄一點(下來),所以不是說一直退,有些東西你如果沒有考慮一點折衝,鐵板一塊,大概很難過。』

另外,為讓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在合併升格後,能儘速擴大建設讓城市均衡發展,初審通過的公債法修正草案也明訂,在總債限不變的情形下,4個直轄市在公債法修正施行後的5年內,舉債流量可以從政院原先規劃各市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15%,提高至20%。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如此可讓4個直轄市在5年內多借些錢拼建設,5年後就少借些錢,同時也不會增加國家的總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