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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全面檢視閒置房地、財政局統籌調配運用

大成報/ 2012.12.24 00:00
【記者林純弘/台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要求各機關應確實依「臺北市市有公用未利用或低度利用土地清理利用計畫」及「臺北市市有閒置及低度利用建物清理利用計畫」清查經管市有房地,研擬整併使用可行性,俾釋出閒置空間,並透過現場會勘及市府高層會議,以統籌調配房地予市府各機關學校使用,提高市有房地利用效能。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市府各機關應確實清查經管房地有無閒置或整併使用可行性,如有閒置空間應提報財政局辦理重新分配,各機關如對該房地有使用需求,則應擬具需求具體計畫,由財政局彙整後,邀集市府研考會、秘書處及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實地會勘確認需求機關目前使用房地情形,進一步確認使用需求後,簽報召開府級研商會議。

於會議中由需求機關具體說明規劃內容,經與會機關比較各需求機關所提規劃,並從房地所在區位、立地條件、市府政策規劃及都市發展角度等不同面向加以評估後,決定市有房地最有效之分配及使用。

截至101年11月止臺北市政府依上開機制召開會議,已分別就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市場4樓之2、信義區行政大樓3樓部分空間、萬華區東園街19號8樓、環保局原松山區清潔隊辦公廳舍、自來水事業處原東區營業分處辦公廳舍、西寧市場2樓及木新市場2樓等市有房地,調配其後續之使用。

未來市政府將持續循此機制,促使市府各機關將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房地資源釋出,除適時提供所屬機關公務使用外,亦可規劃利用,以活化資產;又財政局亦將持續查核各機關財產使用情形,並精進各項土地利用政策及強化市有資產運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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