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12/242.公司名稱:雙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雙”應為簡寫之”又又”,因系統會出現亂碼故以”雙”替代)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自102年4月12日起,改委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本公司股東自102年4月12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 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 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 巷35號地下一樓,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聯絡電話:(02)2768-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