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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場多禁忌 死囚血沾不得

自由時報/ 2012.12.23 00:00
沾到死囚血 凶兆恐臨頭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天槍決6死囚,各地刑場禁忌特別多,看過50多場槍決的法務部前矯正人員訓練所所長黃徵男說,最大禁忌就是行刑者絕對不能沾到死刑犯的血,否則可能凶兆臨頭;儘管禁忌難查證,但執行的檢察、監所人員都戒慎恐懼「寧可信其有」。

執行過60多名死囚槍決的高檢署資深法警說,行刑時,與死囚相距不到2公尺,有時死囚中彈後,血會噴濺而出,無處可閃;法醫驗屍也可能會沾到死囚的血,「一旦沾血,都會趕快衝到刑場的廁所洗乾淨」;資深法警說,刑場有個規矩,行刑後,所有工作人員都會到刑場廁所洗手,嘴裡大喊「洗手不幹!」

不能叫喚行刑人員姓名

另一項傳承已久的禁忌是,刑場上不能叫喚行刑人員的姓名,以免死囚聽到,得知有誰參與槍決,因此執行同仁都習慣閉嘴,只能拍打彼此身體來示意。

「死囚犯罪時凶狠,但槍決前其實是害怕的」,陳姓法警說,押赴刑場前,有些死囚會要求在手腕戴佛珠,部分死囚會請求牧師祈福,或師父誦經,盼獲得心靈平靜,基於人道考量,只要合理要求,監所通常會答應,讓死囚能平靜的走。

前天大執法,死囚洪明聰身中3槍才斷氣,槍決黃賢正則是前3次扣扳機都卡彈,行刑槍決最高紀錄是開幾槍?

資深法警說,有紀錄可查的是開了6槍,那是名死囚捐贈器官,須朝耳後方腦部開槍,很罕見地開了5槍仍未斷氣,直到第6槍才終結,馬上啟動器捐作業,結果頭部因射入6顆彈頭,腫脹像一個籃球那麼大,幾乎看不清本來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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