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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槍決死囚 王建煊:公義的表現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2.12.22 00:00
法務部槍決6名死囚,日前曾表示支持死刑存在的監察院長王建煊今天(22日)受訪時表示,政府不畏懼國際壓力,依法執行死刑,值得肯定。他表示,受害者非常無辜,他不能接受廢死人士的主張,認為執行死刑是公義的表現。王建煊表示,台灣有自己的人權標準,不需要一昧追求國際潮流。

針對法務部槍決6名死囚,監察院長王建煊22日大大肯定政府毅然執行死刑,並認為不能因為國際人權學者的呼籲就暫停執行死刑。他說:『(原音)我覺得政府能夠不畏懼國際人權單位的威脅,能夠毅然地執行死刑,我們應該對政府及法務部曾部長(曾勇夫)按讚。所以人家講的話對的,我們要做,不對的,我們就照自己的意思來做。』

王建煊表示,雖然死囚被槍決令人感到難過,但是那些受害者在恐懼、殘酷的情況下死去,更無辜,他不瞭解為何會有人主張廢除死刑。王建煊認為,執行死刑是公義的表現。他說:『(原音)我一簽字就幾個人被槍決,那些被槍決的人冤魂會不會來找我?就是我簽字的,那我告訴你,那些死掉的人冤魂也會來找你。我覺得台灣一定要是一個公平正義的地方,聖經箴言書一句話說「公義使邦國高舉」,台灣不能沒有公義,執行死刑是公義的表現。』

王建煊表示,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有自己的人權標準,會繼續朝目標奮鬥,但不需要盲目追求國際潮流、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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