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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逾65歲 政府補助健保費

中時電子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2012.12.22 00:00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讓金門、連江、澎湖、蘭嶼、綠島、小琉球等離島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健保費由中央編列預算補助,預計共兩萬八千六百人受惠,政府補助經費約一億兩千萬元。

日前離島鄉長與民代紛紛向立委陳雪生、蘇清泉、楊曜、楊應雄等人陳情,盼爭取由中央政府補助離島老人健保費。無黨籍立委陳雪生辦公室提供的資料顯示,衛生署估算民國一百年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蘭嶼鄉、綠島鄉、琉球鄉等離島居民六十五歲以上者共兩萬八千六百人,自付保費約近一億兩千萬元。

依據三讀條文,未來六十五歲以上離島地區居民健保自付額部分,由中央政府編列一億兩千萬元預算支應。民進黨立委楊曜指出,離島居民享受的醫療資源比本島差很多,每年約有兩萬五千人次離島居民搭飛機到本島就醫,交通費用是一筆很大的經濟負擔,希望透過這次修法讓醫療資源公平分配,讓離島居民公平正義獲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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