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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家屬1人定生死 恐引發糾紛

中時電子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2012.12.22 00:00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條文修正案」,未來陷入昏迷的末期病人,可經由最近家屬一名簽署同意書,即可撤除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對此醫界多表贊同,但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憂心一名家屬同意的門檻太低,恐引發法律糾紛。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指出,末期病人是否終止、撤除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未來將可由最近親屬一人簽屬同意書決定,「最近親屬」依序為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父母等,若子女同意、但配偶不同意,即以配偶意見為主,但一切不得違背病人昏迷前的意願。

陽明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相當肯定此次修法。她指出,過去要撤除維生醫療,需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一群家屬」同意,只要有一人不簽署同意書就不能拔管,加上還須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實務上難以施行。

但柯文哲認為,若無法定配偶,第二順位的每名子女在民法地位一樣大,假如家屬有五名子女,一名同意卻有四人反對,不同意見時應如何處理?他直言「之前是太難用,這次則是太好用」,最近親屬一人簽屬同意書將來恐衍生法律糾紛。

台中榮總緩和醫療中心主任黃曉峰則表示,善終不只是讓病人好走,也是幫助家屬度過哀傷期,單單一個人要做出攸關生死的決定通常是相當痛苦且困難,龐大的悲傷難以平復更需要親友互相支持。他認為,即使安寧緩和條例更改為一名最近家屬同意即可,但仍鼓勵家屬召開家庭會議溝通,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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