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2.報導日期:101/12/203.報導內容:本公司2012年第4季接獲北歐愛立信基地台板訂單訊息,早在法人之間流傳。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2012年第四季與客戶營運及業務往來,維持穩定,客戶關係並無改變。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